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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鉴定

离婚后发现孩子竟然非亲生!

作者:中正鉴定 发布时间:2017-02-28 16:26:39 人气:35

讲真,小编以为“隔壁老王”这样的剧情最多也就在电视里出现一下。


      出人意料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张先生还真就遭遇了一次“隔壁老王”……张先生与前妻有两个儿子,离婚后都由张先生一人抚养,且前妻不支付任何抚养费。当初,俩人离婚的原因是张先生妻子婚外情出轨。离婚后,张先生越琢磨越觉得事情不对,就带着大儿子去做了亲子鉴定,没想到结果一出来,张先生难以相信,孩子竟然不是亲生的!



PS:这里给大家普及下“离婚后发现孩子非亲生”的定义——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认为另一方生育的孩子为双方的亲生子女并尽抚养义务,但离婚后才发现,孩子与自己并无血缘关系。


对于张先生的遭遇,律师首先列出了可能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法规↓↓↓:


1、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婚姻法》第四条)



2、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的一方的主张成立。(《婚姻法解释(三)》第二条规定)



3、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





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律师提出,通常情况下,在婚姻存续期间若一方违反夫妻之间相互忠实的义务,隐瞒非亲子关系事实,造成另一方的错误认识及精神损害。


作为不知情而抚养非亲子的无过错方,可以起诉确认非亲子关系,并请求返还所支付抚养费、重新分配财产及赔偿精神损失费。



温馨提示:

若作为男方能够提供必要的证据证明亲子关系不存在,而孩子在女方处,女方不配合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以直接推定亲子关系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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